重磅 | 中央出台《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要求学好、用好党史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在对《条例》进行解读时表示,党的二十大修改的党章,新加入了学习党史和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内容。本次《条例》的出台,就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这一重要决策部署。
通过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在重点抓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同时,也要抓好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并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两新”组织、进网站。
学习先进思想和理论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理论和实践。
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掌握这一思想的基本观点、科学体系,把握好这一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全面系统学习党史
全面系统学习党史,学习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学习党的不懈奋斗史、不怕牺牲史、理论探索史、为民造福史、自身建设史。
学习和运用党在长期奋斗中积累的宝贵历史经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理论创新,坚持独立自主,坚持中国道路,坚持胸怀天下,坚持开拓创新,坚持敢于斗争,坚持统一战线,坚持自我革命。
学习方式
参加教育培训
党员根据自身实际,通过阅读党史著作、开展研讨交流、参加教育培训、参观红色场馆、参加实践活动等形式学习党史。
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把党史作为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
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等设置党史课程;团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党史课程。
基层党组织应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党史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或者主题党日。
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推动党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用好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烈士纪念设施、革命旧址等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好革命文物,精心设计展览陈列、红色旅游线路、学习体验线路,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思想道德教育。
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做好重要节庆日、纪念日和重大党史事件纪念工作,按照党中央有关规定办好已故党和国家领导同志诞辰纪念活动,开展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和烈士纪念活动。
用好各类传播媒介、艺术形式、互联网技术及新媒体手段,增强党史学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
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和农家书屋、职工书屋等平台,运用报告、座谈、宣讲、读书等形式,发挥革命英烈、功勋模范、先进典型、时代楷模的示范引领作用,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精神文明创建和群众性文化活动。
保障监督
加强党史精品课程建设
做好人才培养、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工作。加强党史精品课程建设,建立完善党史精品课程库,利用网络平台、线上课堂等形式,共享优质资源。
建设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队伍。大力培养优秀党史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造就一批有影响的党史专家和党史宣讲人才。重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参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作用。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政治关。正确处理历史和现实、政治和学术、研究和宣传等关系。
《条例》特别强调,要严禁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借学习教育硬性摊派征订辅导读物、音像制品等学习资料。
本文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