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发布,来看看有何新亮点

2024-01-17 12:03:55 1118
南方大讲坛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论述,增强团干部教育培训的时代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近日,共青团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4—2028年)》(以下简称《规划》)。



《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团中央组织部负责人表示,2021年11月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已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和工作需要,因此需要加以修订完善。

修订后的《条例》总结了团干部教育培训实践的经验成果,注重同党章、《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团章等法规制度相衔接,聚焦团干部教育培训新实践新情况,进一步提高了新时代新征程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对于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团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修订后的《条例》新亮点



修订后的《条例》包括总则、教育培训对象、教育培训内容、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师资课程教材经费、考核与评估、纪律与监督、附则共9个章节,条文总数由37条变为43条,其中的新亮点包括:

01

体现新思想新理念


《条例》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补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等内容。

02

完善培训机构建设


《条例》明确指出,要建设相互补充、布局合理、规范有序的培训机构体系,实现优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
《条例》强调,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具备承接大规模团干部教育培训的能力,调整、整顿办学能力弱的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
 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注重团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的建设,完善跟班管理制度,实行班主任责任制,注重对跟班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
03

完善培训方式方法


《条例》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新形势新任务,对脱产培训、网络培训等内容作了规范和完善,突出了仪式教育和光荣感教育。
04

调整培训内容体系


《条例》明确,培训内容体系为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履职能力培训、知识培训4部分,着力培养胜任新时代新征程要求的团干部,提高加强对广大青年的政治引领、激发新时代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的能力水平。

05

明确培训要求内容


《条例》参照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对任职级团干部的培训学时指标作出了详细规定,具体包括:
(1)团的领导机关乡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公务员,应当每5年内到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参加1个月或者180学时以上的共青团系统性培训。
(2)乡科级以下干部、四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公务员每5年内累计参加共青团培训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
(3)团的基层组织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四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职级(含)以上干部,应当每5年内到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参加1个月或者180学时以上的共青团系统性培训。
(4)各领域基层团干部每5年内累计参加共青团培训不少于5天或者40学时。



新一轮《规划》新亮点



新《规划》共设8个部分、9个专栏,从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量化指标3个方面,明确了今后5年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对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加强政治训练和履职能力培训、团干部教育培训资源建设等方面均作出了部署安排。

与上一轮《规划》相比,新一轮《规划》主要有3个特点:

一是在编制逻辑上,采取了正文加专栏、文字加图表的方式,统筹规划部署未来5年团干部教育培训重点任务。

二是在主要内容上,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摆在首位、单独成章、设置专栏,专章对加强团干部的政治训练、履职能力培训、团干部教育培训数字化建设作出安排。

三是指标设置上,根据上一轮规划指标完成情况,结合党的《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要求,立足共青团实际和调研反映比较集中的意见建议,对个别指标进行了适当调整。

(点击此处查看《条例》《规划》原文)

(本文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