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百年 学党史 · 红都瑞金篇⑤ | 中央苏区的土地革命
红都瑞金篇⑤
土地革命 ● “八七会议"掀风暴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充分认识到: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只有彻底帮助农民解决土地问题,才能调动浩浩荡荡的革命大军,夺取中国革命的胜利。因此,1927年中国共产党召开“八七”会议后,便将武装斗争与根据地建设和土地革命紧密结合起来。
▲红军1930年书写的土地革命标语
土地革命 ● 实践总结出真知
《井冈山土地法》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颁布的第一部土地法,但它有三个原则性错误。
1929年4月,毛泽东帮助兴国县革命委员会制定并颁布了著名的《兴国土地法》,这是党在中央苏区制定的第一部土地法。新法将“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土地”。这一原则的更改,对争取和发动群众具有重要意义,是党的土地革命政策的一个重大进步。
1929年7月,毛泽东以井冈山和兴国两部土地法为基础,指导闽西党的一大制定了《土地问题决议案》。在此案中,由闽西地方领导人张鼎丞、邓子恢首创的“抽多补少”分田经验被纳入,正式形成“以原耕为基础、抽多补少”的分田方法,这使党的土地革命方针政策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1930年2月,毛泽东又指导颁布了《赣西南土地法》,对土地提出了“一要分、二要快”的要求,但由于突出一个“快”字,各地出现了只注重数量上的平均而没有好坏搭匀的情况,比如在瑞金的首次分田中,有富农就把肥沃的田地留给自己,把不好的田交出去分给贫农。
针对这种现象,1930年6月,中共红四军前委和闽西特委在福建上杭召开了“南阳会议”,通过了邓子恢起草、毛泽东审阅修订的《富农问题》决议案,在“抽多补少”的基础上,又提出了“抽肥补瘦”的原则。
这一规定不仅在数量上,而且在质量上满足了贫雇农对土地平均分配的要求,成为我党进行土地革命斗争的一大利器。这一规定在1930年10月中国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的《苏维埃土地法》中得到进一步明确,在苏区土地革命中获得广泛推广和运用,也对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改革运动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土地革命 ● 正确路线获民心
这一政策在当时获得了最广大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瑞金成立后,专门设置了中国革命史上第一个国家级的土地管理机构——“土地人民委员部”,继续推行和完善这套行之有效的土地政策,并推出了实地土地登记、发证的新举措。
▲瑞金沙洲坝中央土地人民委员部旧址
土地革命 ● “左”倾错误毁成果
1933年,博古来到中央苏区,极力推行王明“左”倾错误路线,实施“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错误土地政策,并对苏区开展了大规模的查田运动。
撰 稿|南方教育科技研究院、瑞金求是教育学院 高级总编 易火君